文旅部确定北戴河等15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11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确定15家旅游度假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认定并完成公示,确定以下15家旅游度假区为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1.河北省 秦皇岛市北戴河度假区
2.上海市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
3.江苏省 常熟虞山文化旅游度假区
4.浙江省 泰顺廊桥-氡泉旅游度假区
5.浙江省 鉴湖旅游度假区
6.江西省 新余市仙女湖七夕文化旅游度假区
7.江西省 赣州市大余县丫山旅游度假区
8.山东省 烟台金沙滩旅游度假区
9.山东省 荣成好运角旅游度假区
10.河南省 三门峡市天鹅湖旅游度假区
11.湖北省 神农架木鱼旅游度假区
12.湖南省 岳阳洞庭湖旅游度假区
13.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新明仕旅游度假区
14.四川省 宜宾蜀南竹海旅游度假区
15.陕西省 商洛市牛背梁旅游度假区(中新财经)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